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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書 紀 (기) ◈
◇ 成帝紀 (성제기) ◇
해설   목차 (총 : 12권)     이전 10권 다음
반고(班固)
1
《成帝紀》
 
2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宮生甲觀畫堂,為世嫡皇孫。宣帝愛之,字曰太孫,常置左右。年三歲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為太子。壯好經書,寬博謹慎。初居桂宮,上嘗急召,太子出龍樓門,不敢絕馳道,西至直城門,得絕乃度,還入作室門。上遲之,問其故,以狀對。上大說,乃著令,令太子得絕馳道云。其後幸酒,樂燕樂,上不以為能。而定陶恭王有材藝,母傅昭儀又愛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為嗣。賴侍中史丹護太子家,輔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愛太子,故得無廢。
 
3
竟寧元年五月,元帝崩。六月己未,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以元舅侍中衛尉陽平侯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
 
4
乙未,有司言:「乘輿車、牛馬、禽獸皆非禮,不宜以葬。」 奏可。
 
5
七月,大赦天下。
 
6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皇曾祖悼考廟災。
 
7
立故河間王弟上郡庫令良為王。
 
8
有星孛于營室。
 
9
罷上林詔獄。
 
10
二月,右將軍長史姚尹等使匈奴還,去塞百餘里,暴風火發,燒殺尹等七人。
 
11
賜諸侯王、丞相、將軍、列侯、王太后、公主、王主、吏二千石黃金,宗室諸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屬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錢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戶牛酒。
 
12
詔曰:「乃者火災降於祖廟,有星孛于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書》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帥先百寮,輔朕不逮。崇寬大,長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13
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內侯王崇為安成侯。賜舅王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內侯。
 
14
夏四月,黃霧四塞,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六月,有青蠅無萬數集未央宮殿中朝者坐。
 
15
秋,罷上林宮館希御幸者二十五所。
 
16
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17
九月戊子,流星光燭地,長四五丈,委曲蛇形,貫紫宮。
 
18
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是日大風,拔甘泉畤中大木十韋以上。郡國被災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19
二年春正月,罷雍五畤。辛巳,上始郊祀長安南郊。詔曰:「乃者徙泰畤、后土于南郊、北郊,朕親飭躬,郊祀上帝。皇天報應,神光並見。三輔長無共張繇役之勞,赦奉郊縣長安、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20
閏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為初陵。
 
21
二月,詔三輔內郡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22
三月,北宮井水溢出。
 
23
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24
丙午,立皇后許氏。
 
25
罷六廄、技巧官。
 
26
夏,大旱。
 
27
東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縣。
 
28
秋,罷太子博望苑,以賜宗室朝請者。減乘輿廄馬。
 
29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30
秋,關內大水。七月,虒上小女陳持弓聞大水至,走入橫城門,闌入尚方掖門,至未央宮鉤盾中。吏民驚上城。九月,詔曰:「乃者郡國被水災,流殺人民,多至千數。京師無故訛言大水至,吏民驚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職者眾。遣諫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31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蝕之。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道得,則草木昆蟲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謫見天地,災異婁發,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公卿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女無面從,退有後言。』丞相、御史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詣公車,朕將覽焉。」
 
32
越嶲山崩。
 
33
四年春,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
 
34
夏四月,雨雪。
 
35
五月,中謁者丞陳臨殺司隸校尉轅豐於殿中。
 
36
秋,桃李實。大水,河決東郡金隄。冬十月,御史大夫尹忠以河決不憂職,自殺。
 
37
河平元年春三月,詔曰:「河決東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隄塞輒平,其改元為河平。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38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蝕之,既。詔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栗栗,未能奉稱。傳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天著厥異,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輔不逮。百寮各修其職,惇任仁人,退遠殘賊。陳朕過失,無有所諱。」 大赦天下。
 
39
六月,罷典屬國并大鴻臚。
 
40
秋九月,復太上皇寢廟園。
 
41
二年春正月,沛郡鐵官冶鐵飛。語在五行志。
 
42
夏六月,封舅譚、商、立、根、逢時皆為列侯。
 
43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
 
44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45
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祕書。謁者陳農使,使求遺書於天下。
 
46
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47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48
二月,單于罷歸國。
 
49
三月癸丑朔,日有蝕之。
 
50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財振貸。其為水所流壓死,不能自葬,令郡國給槥櫝葬埋。已葬者與錢,人二千。避水它郡國,在所冗食之,謹遇以文理,無令失職。舉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51
壬申,長陵臨涇岸崩,雍涇水。
 
52
夏六月庚戌,楚王囂薨。
 
53
山陽火生石中,改元為陽朔。
 
54
陽朔元年。
 
55
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蝕之。
 
56
三月,赦天下徒。
 
57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獄死。
 
58
二年春,寒。詔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書》云『黎民於蕃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
 
59
三月,大赦天下。
 
60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61
秋,關東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壺口、五阮關者,勿苛留。遣諫大夫博士分行視。
 
62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63
九月,奉使者不稱。詔曰:「古之立太學,將以傳先王之業,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64
是歲,御史大夫張忠卒。
 
65
三年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
 
66
夏六月,潁川鐵官徒申屠聖等百八十人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九郡。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皆伏辜。
 
67
秋八月丁巳,大司馬大將軍王鳳薨。
 
68
四年春正月,詔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先帝劭農,薄其租稅,寵其彊力,令與孝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眾,將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來之。書不云乎?『服田力嗇,乃亦有秋。』其勗之哉!」
 
69
二月,赦天下。
 
70
秋九月壬申,東平王宇薨。
 
71
閏月壬戌,御史大夫于永卒。
 
72
鴻嘉元年春二月,詔曰:「朕承天地,獲保宗廟,明有所蔽,德不能綏,刑罰不中,眾冤失職,趨闕告訴者不絕。是以陰陽錯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閔焉。書不云乎?『即我御事,罔克耆壽,咎在厥躬。』方春生長時,臨遣諫大夫理等舉三輔、三河、弘農冤獄。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稱朕意焉。其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逋貸未入者勿收。」
 
73
壬午,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豐戲鄉為昌陵縣,奉初陵,賜百戶牛酒。
 
74
上始為微行出。
 
75
冬,黃龍見真定。
 
76
二年春,行幸雲陽。
 
77
三月,博士行飲酒禮,有雉蜚集于庭,歷階升堂而雊,後集諸府,又集承明殿。
 
78
詔曰:「古之選賢,傅納以言,明試以功,故官無廢事,下無逸民,教化流行,風雨和時,百穀用成,眾庶樂業,咸以康寧。朕承鴻業十有餘年,數遭水旱疾疫之災,黎民婁困於飢寒,而望禮義之興,豈不難哉!朕既無以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乃招賢選士之路鬱滯而不通與,將舉者未得其人也?其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冀聞切言嘉謀,匡朕之不逮。」
 
79
夏,徙郡國豪傑貲五百萬以上五千戶于昌陵。賜丞相、御史、將軍、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冢地、第宅。
 
80
六月,立中山憲王孫雲客為廣德王。
 
81
三年夏四月,赦天下。令吏民得買爵,賈級千錢。
 
82
大旱。
 
83
秋八月乙卯,孝景廟闕災。
 
84
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許氏廢。
 
85
廣漢男子鄭躬等六十餘人攻官寺,篡囚徒,盜庫兵,自稱山君。
 
86
四年春正月,詔曰:「數敕有司,務行寬大,而禁苛暴,訖今不改。一人有辜,舉宗拘繫,農民失業,怨恨者眾,傷害和氣,水旱為災,關東流冗者眾,青、幽、冀部尤劇,朕甚痛焉。未聞在位有惻然者,孰當助朕憂之!已遣使者循行郡國。被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三萬,勿出租賦。逋貸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關,輒籍內。所之郡國,謹遇以理,務有以全活之,思稱朕意。」
 
87
秋,勃海、清河河溢,被災者振貸之。
 
88
冬,廣漢鄭躬等黨與寖廣,犯歷四縣,眾且萬人。拜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發郡中及蜀郡合三萬人擊之。或相捕斬,除罪。旬月平,遷護為執金吾,賜黃金百斤。
 
89
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戊午,戾后園闕火。
 
90
夏四月,封婕妤趙氏父臨為成陽侯。五月,封舅曼子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王莽為新都侯。六月丙寅,立皇后趙氏。大赦天下。
 
91
秋七月,詔曰:「朕執德不固,謀不盡下,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五年,中陵、司馬殿門內尚未加功。天下虛耗,百姓罷勞,客土疏惡,終不可成。朕惟其難,怛然傷心。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其罷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令天下毋有動搖之心。」 立城陽孝王子俚為王。
 
92
八月丁丑,太皇太后王氏崩。
 
93
二年春正月己丑,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薨。
 
94
二月癸未夜,星隕如雨。乙酉晦,日有蝕之。詔曰:「乃者,龍見于東萊,日有蝕之。天著變異,以顯朕郵,朕甚懼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所振貸貧民,勿收。」 又曰:「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貧民、入穀物助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十萬以上,家無出租賦三歲。萬錢以上,一年。」
 
95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畤。
 
96
十二月,詔曰:「前將作大匠萬年知昌陵卑下,不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邑,妄為巧詐,積土增高,多賦斂繇役,興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姓罷極,天下匱竭。常侍閎前為大司農中丞,數奏昌陵不可成。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徙家反故處。朕以長言下閎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首建至策,閎典主省大費,民以康寧。閎前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其賜長爵關內侯,食邑千戶,閎五百戶。萬年佞邪不忠,毒流眾庶,海內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其徙萬年敦煌郡。」
 
97
是歲,御史大夫王駿卒。
 
98
三年春正月己卯晦,日有蝕之。詔曰:「天災仍重,朕甚懼焉。惟民之失職,臨遣大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其與部刺史舉惇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
 
99
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詔有司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雍五畤、陳倉陳寶祠。語在郊祀志。
 
100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並等十三人謀反,殺陳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稱將軍。徒李譚等五人共格殺並等,皆封為列侯。
 
101
十二月,山陽鐵官徒蘇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郡國十九,殺東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持節督趣逐捕。汝南太守嚴訢捕斬令等。遷訢為大司農,賜黃金百斤。
 
102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賜吏民如雲陽,行所過無出田租。
 
103
夏四月癸未,長樂臨華殿、未央宮東司馬門皆災。
 
104
六月甲午,霸陵園門闕災。出杜陵諸未嘗御者歸家。詔曰:「乃者,地震京師,火災婁降,朕甚懼之。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親覽焉。」
 
105
又曰:「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而無其尊,不得踰制,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未聞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穀,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娅以成俗,而欲望百姓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云乎?『赫赫師尹,民具爾瞻。』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青綠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106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蝕之。
 
107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蝕之。
 
108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109
夏四月丁酉,無雲有雷,聲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赦天下。
 
110
秋七月,有星孛于東井。詔曰:「乃者,日蝕星隕,謫見于天,大異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見于東井,朕甚懼焉。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其各悉心,惟思變意,明以經對,無有所諱;與內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北邊二十二郡舉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111
封蕭相國後喜為酇侯。
 
112
冬十二月辛亥,大司馬大將軍王商薨。
 
113
是歲,昭儀趙氏害後宮皇子。
 
114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115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116
夏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守為王。
 
117
冬,行幸長楊宮,從胡客大校獵。宿萯陽宮,賜從官。
 
118
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雍江三日,江水竭。
 
119
二月,封侍中衛尉淳于長為定陵侯。
 
120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121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122
二月,罷司隸校尉官。
 
123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124
甘露降京師,賜長安民牛酒。
 
125
綏和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126
二月癸丑,詔曰:「朕承太祖鴻業,奉宗廟二十五年,德不能綏理宇內,百姓怨望者眾。不蒙天祐,至今未有繼嗣,天下無所係心。觀于往古近事之戒,禍亂之萌,皆由斯焉。定陶王欣於朕為子,慈仁孝順,可以承天序,繼祭祀。其立欣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益中山國三萬戶,以慰其意。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
 
127
又曰:「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統也。昔成湯受命,列為三代,而祭祀廢絕。考求其後,莫正孔吉。其封吉為殷紹嘉侯。」 三月,進爵為公,及周承休侯皆為公,地各百里。
 
128
行幸雍,祠五畤。
 
129
夏四月,以大司馬票騎大將軍根為大司馬,罷將軍官。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封為列侯。益大司馬、大司空奉如丞相。
 
130
秋八月庚戌,中山王興薨。
 
131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
 
132
定陵侯淳于長大逆不道,下獄死。廷尉孔光使持節賜貴人許氏藥,飲藥死。
 
133
十二月,罷部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134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135
二月壬子,丞相翟方進薨。
 
136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137
丙戌,帝崩于未央宮。皇太后詔有司復長安南北郊。四月己卯,葬延陵。
 
138
贊曰:臣之姑充後宮為婕妤,父子昆弟侍帷幄,數為臣言成帝善修容儀,升車正立,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臨朝淵嘿,尊嚴若神,可謂穆穆天子之容者矣!博覽古今,容受直辭。公卿稱職,奏議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于酒色,趙氏亂內,外家擅朝,言之可為於邑。建始以來,王氏始執國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蓋其威福所由來者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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