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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漢書(후한서) 紀(기) ◈
◇ 卷4 (紀4) 孝和孝殤帝紀 (효화효상제기) ◇
해설   목차 (총 : 12권)     이전 5권 다음
송 (남북조) 시대
범엽(范曄)
 

1. 《孝和孝殤帝紀》

 
2
孝和皇帝諱肇,肅宗第四子也。母梁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卒,竇后養帝以為己子。建初七年,立為皇太子。
 
3
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4
三月丁酉,改淮陽為陳國,楚郡為彭城國,西平并汝南郡,六安復為廬江郡。遺詔徙西平王羨為陳王,六安王恭為彭城王。
 
5
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
 
6
庚戌,皇太后詔曰:「先帝以明聖,奉承祖宗至德要道,天下清靜,庶事咸寧。今皇帝以幼年,煢煢在疚,朕且佐助聽政。外有大國賢王並為蕃屏,內有公卿大夫統理本朝,恭己受成,夫何憂哉!然守文之際,必有內輔以參聽斷。侍中憲,朕之元兄,行能兼備,忠孝尤篤,先帝所器,親受遺詔,當以舊典輔斯職焉。憲固執謙讓,節不可奪。今供養兩宮,宿衛左右,厥事已重,亦不可復勞以政事。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海內歸仁,為群賢首,先帝褒表,欲以崇化。今彪聰明康彊,可謂老成黃耇矣。其以彪為太傅,賜爵關內侯,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朕庶幾得專心內位。於戲!群公其勉率百僚,各修厥職,愛養元元,綏以中和,稱朕意焉。」
 
7
辛酉,有司上奏:「孝章皇帝崇弘鴻業,德化普洽,垂意黎民,留念稼穡。文加殊俗,武暢方表,界惟人面,無思不服。巍巍蕩蕩,莫與比隆。周頌曰:『於穆清廟,肅雝顯相。』請上尊廟曰肅宗,共進武德之舞。」 制曰:「可。」
 
8
癸亥,陳王羨、彭城王恭、樂成王黨、下邳王衍、梁王暢始就國。
 
9
夏四月丙子,謁高廟。丁丑,謁世祖廟。
 
10
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收鹽鐵之利,以奉師旅之費。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賓,永平末年,復修征伐。先帝即位,務休力役,然猶深思遠慮,安不忘危,探觀舊典,復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寧安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入稅縣官如故事。其申敕刺史、二千石,奉順聖旨,勉弘德化,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11
五月,京師旱。詔長樂少府桓郁侍講禁中。
 
12
冬十月乙亥,以侍中竇憲為車騎將軍,伐北匈奴。
 
13
安息國遣使獻師子、扶拔。
 
14
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官詔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為真。
 
15
夏六月,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度遼將軍鄧鴻出棝陽塞,南單于出滿夷谷,與北匈奴戰於稽落山,大破之,追至和渠北鞮海。竇憲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北單于遣弟右溫禺鞮王奉奏貢獻。
 
16
秋七月乙未,會稽山崩。
 
17
閏月丙子,詔曰:「匈奴背叛,為害久遠。賴祖宗之靈,師克有捷,醜虜破碎,遂掃厥庭,役不再籍,萬里清蕩,非朕小子眇身所能克堪。有司其案舊典,告類薦功,以章休烈。」
 
18
九月庚申,以車騎將軍竇憲為大將軍,以中郎將劉尚為車騎將軍。
 
19
冬十月,令郡國弛刑輸作軍營。其徙出塞者,刑雖未竟,皆免歸田里。
 
20
庚子,阜陵王延薨。
 
21
是歲,郡國九大水。
 
22
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23
二月壬午,日有食之。
 
24
己亥,復置西河、上郡屬國都尉官。
 
25
夏五月庚戌,分太山為濟北國,分樂成、涿郡、勃海為河閒國。丙辰,封皇弟壽為濟北王,開為河閒王,淑為城陽王,紹封故淮陽王疠子側為常山王。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布各有差。
 
26
己未,遣副校尉閻磐討北匈奴,取伊吾盧地。
 
27
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
 
28
車師前後王並遣子入侍。
 
29
月氏國遣兵攻西域長史班超,超擊降之。
 
30
六月辛卯,中山王焉薨。
 
31
秋七月乙卯,大將軍竇憲出屯涼州。九月,北匈奴遣使稱臣。
 
32
冬十月,遣行中郎將班固報命南單于。遣左谷蠡王師子出雞鹿塞,擊北匈奴於河雲北,大破之。
 
33
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奉朝請者黃金,將、大夫、郎吏、從官帛。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郡國中都官繫囚死罪贖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賜京師民酺,布兩戶共一匹。
 
34
二月,大將軍竇憲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圍北單于於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
 
35
夏六月辛卯,尊皇太后母比陽公主為長公主。
 
36
辛丑,阜陵王种薨。
 
37
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詔曰:「北狄破滅,名王仍降,西域諸國,納質內附,豈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鴻烈歟?寤寐歎息,想望舊京。其賜行所過二千石長吏已下及三老、官屬錢帛,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缮、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38
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壟,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
 
39
十二月,復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
 
40
庚辰,至自長安,減弛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41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
 
42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閏月丁丑,太常丁鴻為司徒。
 
43
夏四月丙辰,大將軍竇憲還至京師。
 
44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國十三地震。
 
45
竇憲潛圖弒逆。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衛尉鄧疊,疊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46
是夏,旱,蝗。
 
47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黨憲自殺。
 
48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
 
49
癸丑,大司農尹睦為太尉,錄尚書事。
 
50
丁巳,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穀各有差。
 
51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為司空。
 
52
十二月壬辰,詔:「今年郡國秋稼為旱蝗所傷,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芻稿;有不滿者,以實除之。」
 
53
武陵零陵澧中蠻叛。燒當羌寇金城。
 
54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於明堂,遂登靈臺,望雲物。大赦天下。
 
55
戊子,千乘王伉薨。
 
56
辛卯,封皇弟萬歲為廣宗王。
 
57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稅。
 
58
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戶口人數。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鬵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詔書實覈,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徵召會聚,令失農作,愁擾百姓。若復有犯者,二千石先坐。」
 
59
甲寅,太傅鄧彪薨。
 
60
戊午,隴西地震。
 
61
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又德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別署狀上。而宣布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隸、刺史訖無糾察。今新蒙赦令,且復申敕,後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覺為負,非獨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姦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
 
62
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冗,開倉賑稟三十餘郡。
 
63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种兄魴為阜陵王。
 
64
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
 
65
秋九月辛酉,廣宗王萬歲薨,無子,國除。
 
66
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中郎將任尚討滅之。
 
67
壬午,令郡縣勸民蓄蔬食以助五穀。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68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僕張酺為太尉。
 
69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70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犀牛、大象。
 
71
己卯,司徒丁鴻薨。
 
72
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兗、冀、青州貧民。
 
73
許侯馬光自殺。
 
74
丁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75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又欲就賤還歸者,復一歲田租、更賦。
 
76
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饉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於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車,朕將悉聽焉。」 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77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種人遣使內附。
 
78
五月,城陽王淑薨。無子,國除。
 
79
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
 
80
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81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餘國。
 
82
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馮柱遣兵追擊。復之。
 
83
詔以勃海郡屬冀州。
 
84
武陵漊中蠻叛,郡兵討平之。
 
85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將杜崇皆下獄死。
 
86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御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謫見于天。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有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 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87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
 
88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89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90
八年春二月己丑,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缮、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91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
 
92
甲子,詔賑貸并州四郡貧民。
 
93
五月,河內、陳留蝗。
 
94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溫禺犢王。
 
95
車師後王叛,擊其前王。
 
96
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97
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瘝,思弭憂釁。昔楚嚴無災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災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鰥寡,矜孤弱,思惟致災興蝗之咎。」
 
98
庚子,復置廣陽郡。
 
99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殺。
 
100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101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102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
 
103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
 
104
癸巳,濟南王康薨。
 
105
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後王,斬之。
 
106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107
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稿;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採,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108
八月,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
 
109
閏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110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111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
 
112
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于西陵。
 
113
十一月癸卯,光祿勳河南呂蓋為司徒。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太僕韓稜為司空。
 
114
己丑,復置若盧獄官。
 
115
十年春三月壬戌,詔曰:「隄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廢慢懈弛,不以為負。刺史、二千石其隨宜疏導。勿因緣妄發,以為煩擾,將顯行其罰。」
 
116
夏五月,京師大水。
 
117
秋七月己巳,司空韓稜薨。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
 
118
九月庚戌,復置廩犧官。
 
119
冬十月,五州雨水。
 
120
十二月,燒當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闕貢獻。
 
121
戊寅、梁王暢薨。
 
122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稟貸被災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123
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缮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里。
 
124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125
己巳,復置右校尉官。
 
126
秋七月辛卯,詔曰:「吏民踰僭,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制度。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巿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127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種人內屬。
 
128
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賜下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
 
129
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宿雪,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詔有司,務擇良吏。今猶不改,競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埶行邪。是以令下而姦生,禁至而詐起。巧法析律,飾文增辭,貨行於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既至,復令災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缮、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130
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
 
131
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
 
132
閏月,脤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穀。
 
133
戊辰,賑歸山崩。
 
134
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災尤貧者穀,人三斛。
 
135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136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丙寅,大司農張禹為太尉。
 
137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國遣使內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138
是歲,燒當羌復叛。
 
139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蓺之士以充其官。
 
140
二月,任城王尚薨。
 
141
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142
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桑業者,賑貸種糧,稟賜下貧穀食。
 
143
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
 
144
護羌校尉周鮪擊燒當羌,破之。
 
145
荊州雨水。九月壬子,詔曰:「荊州比歲不節,今茲淫水為害,餘雖頗登,而多不均浹,深惟四民農食之本,慘然懷矜。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稿;有宜以實除者,如故事。貧民假種食,皆勿收責。」
 
146
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師子及條枝大爵。
 
147
丙辰,詔曰:「幽、并、涼州戶口率少,邊役眾劇,束脩良吏,進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148
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
 
149
戊辰,司徒呂蓋罷。十二月丁丑,光祿勳魯恭為司徒。
 
150
辛卯,巫蠻叛,寇南郡。
 
151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東海王政薨。
 
152
繕修故西海郡,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153
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
 
154
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
 
155
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穀,各有差。
 
156
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
 
157
六月辛卯,廢皇后陰氏,后父特進綱自殺。
 
158
秋七月甲寅,詔復象林縣更賦、田租、芻稿二歲。
 
159
壬子,常山王側薨。
 
160
是秋,三州雨水。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稿;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161
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
 
162
丁酉,司空巢堪罷。十一月癸卯,大司農徐防為司空。
 
163
是歲,初復郡國上計補郎官。
 
164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
 
165
二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166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陽大風。
 
167
六月,詔令百姓鰥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
 
168
秋七月丙寅,濟南王錯薨。
 
169
復置涿郡故安鐵官。
 
170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閒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丑,祠園廟,會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戊午,進幸雲夢,臨漢水而還。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171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172
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
 
173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
 
174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貸種糧。
 
175
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為雇犁牛直。
 
176
五月壬午,趙王商薨。
 
177
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雲雨不霑,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於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
 
178
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
 
179
辛巳,詔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稿;其被災害者,以實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田租、芻稿、皆勿收責。
 
180
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181
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
 
182
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
 
183
十二月,復置遼東西部都尉官。
 
184
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選除七十五人,補謁者、長、相。
 
185
高句驪寇郡界。
 
186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復屬籍。
 
187
五月癸酉,雍地裂。
 
188
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貊人,破之。
 
189
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缮、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190
自竇憲誅後,帝躬親萬機。每有災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復受獻。」 由是遂省焉。
 
191
論曰:自中興以後,逮于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聞土世廣。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也?
 
192
孝殤皇帝諱隆,和帝少子也。元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夜,即皇帝位,時誕育百餘日。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193
北匈奴遣使稱臣,詣敦煌奉獻。
 
194
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張禹為太傅。司徒徐防為太尉,參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封皇兄勝為平原王。癸卯,光祿勳梁鮪為司徒。
 
195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慎陵,尊廟曰穆宗。
 
196
丙戌,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閒王開、常山王章始就國。
 
197
夏四月庚申,詔罷祀官不在祀典者。
 
198
鮮卑寇漁陽,漁陽太守張顯追擊,戰沒。
 
199
丙寅,以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
 
200
司空陳寵薨。
 
201
五月辛卯,皇太后詔曰:「皇帝幼沖,承統鴻業,朕且權佐助聽政,兢兢寅畏,不知所濟。深惟至治之本,道化在前,刑罰在後。將稽中和,廣施慶惠,與吏民更始。其大赦天下。自建武以來諸犯禁錮,詔書雖解,有司持重,多不奉行,其皆復為平民。」
 
202
壬辰,河東垣山崩。
 
203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為司空。
 
204
郡國三十七雨水。己未,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飕氣不效,將有厥咎。寤寐憂惶,未知所由。昔夏后惡衣服,菲飲食,孔子曰『吾無閒然』。今新遭大憂,且歲節未和,徹膳損服,庶有補焉。其減太官、導官、尚方、內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
 
205
丁卯,詔司徒、大司農、長樂少府曰:「朕以無德,佐助統政,夙夜經營,懼失厥衷。思惟治道,由近及遠,先內後外。自建武之初以至于今,八十餘年,宮人歲增,房御彌廣。又宗室坐事沒入者,猶託名公族,甚可愍焉。今悉免遣,及掖庭宮人,皆為庶民,以抒幽隔鬱滯之情。諸官府、郡國、王侯家奴婢姓劉及疲缮羸老,皆上其名,務令實悉。」
 
206
秋七月庚寅,敕司隸校尉、部刺史曰:「夫天降災戾,應政而至。閒者郡國或有水災,妨害秋稼。朝廷惟咎,憂惶悼懼。而郡國欲獲豐穰虛飾之譽,遂覆蔽災害,多張墾田,不揣流亡,競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姦惡無懲,署用非次,選舉乖宜,貪苛慘毒,延及平民。刺史垂頭塞耳,阿私下比,『不畏于天,不愧于人』。假貸之恩,不可數恃,自今以後,將糾其罰。二千石長吏其各實覈所傷害,為除田租、芻稿。」
 
207
八月辛亥,帝崩。癸丑,殯于崇德前殿。年二歲。
 
208
贊曰:孝和沈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彊慝。抑沒祥符,登顯時德。殤世何早,平原弗克。
【원문】卷4 (紀4) 孝和孝殤帝紀 (효화효상제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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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General Libraries 최종 수정 : 2021년 09월 05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