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
2
治官之屬: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3
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4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5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6
內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7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8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9
甸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10
獸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11
漁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12
鱉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
14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19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22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28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32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33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36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37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38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39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40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41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43
內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內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49
典婦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賈四人,徒二十人。典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二人。
50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內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
51
縫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53
追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54
屨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56
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57
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屬,以舉邦治。二曰官職,以辨邦治。三曰官聯,以會官治。四曰官常,以聽官治。五曰官成,以經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糾邦治。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58
以八則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馭其神。二曰法則,以馭其官。三曰廢置,以馭吏。四曰祿位,以馭其士。五曰賦貢,以馭其用。六曰禮俗,以馭其民。七曰刑賞,以馭其威。八曰田役,以馭其眾。
59
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
60
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一曰親親,二曰敬故,三曰進賢,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貴,七曰達吏,八曰禮賓。
61
以九職任萬民:一曰三農,生九穀。二曰園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澤之材。四曰藪牧,養蕃鳥獸。五曰百工,飭化八材。六曰商賈,阜通貨賄。七曰嬪婦,化治絲枲。八曰臣妾,聚斂疏材。九曰閑民,無常職,轉移執事。
62
以九賦斂財賄:一曰邦中之賦,二曰四郊之賦,三曰邦甸之賦,四曰家削之賦,五曰邦縣之賦,六曰邦都之賦,七曰關市之賦,八曰山澤之賦,九曰幣餘之賦。
63
以九式均節財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喪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之式,八曰匪頒之式,九曰好用之式。
64
以九貢致邦國之用:一曰祀貢,二曰嬪貢,三曰器貢,四曰幣貢,五曰材貢,六曰貨貢,七曰服貢,八曰游貢,九曰物貢。
65
以九兩系邦國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藪,以富得民。
66
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挾日而斂之。乃施典于邦國,而建其牧,立其監,設其參,傅其伍,陳其殷,置其輔。
67
乃施則于都鄙,而建其長,立其兩,設其伍,陳其殷,置其輔。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貳,設其考,陳其殷,置其輔。凡治,以典待邦國之治,以則待都鄙之治,以法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萬民之治,以禮待賓客之治。
68
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及執事,視滌濯。及納亨,贊王牲事。及祀之日,贊玉、弊、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贊玉幾、玉爵。大朝覲會同,贊玉幣、玉獻、玉幾、玉爵。大喪,贊贈玉、含玉。作大事,則戒于百官,贊王命。王視治朝,則贊聽治;視四方之聽朝,亦如之。凡邦之小治,則冢宰聽之,待四方之賓客之小治。
69
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聽其致事,而詔王廢置。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而誅賞之。
70
小宰之職: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之政令,凡宮之糾禁。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執邦之九貢、九賦、九式之貳,以均財節邦用。
71
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一曰以敘正其位,二曰以敘進其治,三曰以敘作其事,四曰以敘制其食,五曰以敘受其會,六曰以敘聽其情。
72
以官府之六屬舉邦治:一曰天官,其屬六十,掌邦治,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二曰地官,其屬六十,掌邦教,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三曰春官,其屬六十,掌邦禮,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四曰夏官,其屬六十,掌邦政,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五曰秋官,其屬六十,掌邦刑,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六曰冬官,其屬六十,掌邦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
73
以官府之六職辨邦治:一曰治職,以平邦國,以均萬民,以節財用。二曰教職,以安邦國,以寧萬民,以懷賓客。三曰禮職,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事鬼神。
74
四曰政職,以服邦國,以正萬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職,以詰邦國,以糾萬民,以除盜賊。六曰事職,以富邦國,以養萬民,以生百物。
75
以官府之六聯合邦治:一曰祭祀之聯事,二曰賓客之聯事,三曰喪荒之聯事,四曰軍旅之聯事,五曰田役之聯事,六曰斂弛之聯事。凡小事皆有聯。
76
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里以版圖,四曰聽稱責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
77
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以法掌聚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軍旅、田役、喪荒亦如之。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舍,聽其治訟。
78
凡祭祀,贊玉幣爵之事、祼將之事。凡賓客,贊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幣之事。喪荒,受其含襚幣玉之事。
79
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要。贊冢宰受歲會。歲終,則令群吏致事。
80
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法,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乃退,以宮刑憲禁于王宮。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職,考乃法,待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共,則國有大刑!」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
81
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一曰正,掌官法以治要。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
82
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83
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視滌濯。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賓賜之飧牽與其陳數。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與其幣器財用凡所共者。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治之。三公、六卿之喪,與職喪帥官有司而治之。凡諸大夫之喪,使其旅帥有司而治之。
84
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正歲,則以法警戒群吏,令修宮中之職事。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于上。
85
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國有故,則令宿,其比亦如之。辨外內而時禁,稽其功緒,糾其德行,幾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與其奇邪之民。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月終則會其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宮之官府、次舍,無去守而聽政令。春秋以木鐸修火禁。凡邦之事,蹕,宮中廟中則執燭。大喪,則授廬舍,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86
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眾,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87
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後、世子。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罋。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侑食。膳夫授祭,品嘗食,王乃食。卒食,以樂徹于造。王齊日三舉。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有災則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王燕食,則奉膳贊祭。凡王祭祀、賓客食,則徹王之胙俎。凡王之稍事,設薦脯醢。王燕飲酒,則為獻主。掌後及世子之膳羞。凡肉修之頒賜皆掌之。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以摯見者亦如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世子之膳不會。
88
庖人:掌共六畜、六獸、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鮮槁之物,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及後、世子之膳羞。共祭祀之好羞,共喪紀之庶羞、賓客之禽獻。
89
凡令禽獻,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犢麛,膳膏腥;冬行蘼鮮羽,膳膏膻。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膳禽不會。
90
內饔:掌王及後、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體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選百羞、醬物、珍物以俟饋。共後及世子之膳羞。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鳴,則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鳥皫色而沙鳴,貍;豕盲視而交睫,腥;馬黑脊而般臂,螻。凡宗廟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飲食亦如之。凡掌具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凡王之好賜肉修,則饔人共之。
91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修、刑、膴,陳其鼎俎,實之牲體、魚、臘。凡賓客之飧饔、饗食之事,亦如之。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亨之事;饗士庶子,亦如之。師役,則掌共其獻賜脯肉之事。凡小喪紀,陳其鼎俎而實之。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職外、內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鉶羹;賓客,亦如之。
92
甸師: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共齍盛。祭祀,共蕭茅,共野果蓏之薦。喪事,代王受眚災。王之同姓有罪,則死刑焉。帥其徒以薪蒸役外、內饔之事。
93
獸人:掌罟田獸,辨其名物。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時田,則守罟。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凡祭祀、喪紀、賓客,共其死獸生獸。凡獸入于臘人,皮毛筋角入于玉府。凡田獸者,掌其政令。
94
漁人:掌以時漁為梁。春獻王鮪。辨魚物,為鮮槁,以共王膳羞。凡祭祀、賓客、喪紀,共其魚之鮮槁。凡漁者,掌其政令。凡漁征入于玉府。
95
鱉人:掌取互物。以時簎魚、鱉、龜、蜃,凡貍物。春獻鱉、蜃,秋獻龜、魚。祭祀,共螷、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96
臘人:掌乾肉,凡田獸之脯、臘、膴、肸之事。凡祭祀,共豆脯、薦脯、膴、肸,凡臘物。賓客、喪紀,共其脯、臘,凡乾肉之事。
97
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瘍者造焉,則使醫分而治之。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
98
食醫: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凡食齊視春時,羹齊視夏時,醬齊視秋時,飲齊視冬時。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調以滑甘。凡會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魚宜菰。
100
疾醫:掌養萬民之疾病。四時皆有癘疾,春時有痟首疾,夏時有癢疥疾,秋時有瘧寒疾,冬時有嗽、上氣疾。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以五氣、五聲、五色視其死生。兩之以九竅之變,參之以九藏之動。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入于醫師。
101
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劀殺之齊。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五味節之。凡藥,以酸養骨,以辛養筋,以咸養脈,以苦養氣,以甘養肉,以滑養竅。凡有瘍者,受其藥焉。
102
獸醫:掌療獸病,療獸瘍。凡療獸病,灌而行之以節之,以動其氣,觀其所發而養之。凡療獸瘍,灌而劀之,以發其惡,然後藥之、養之、食之。凡獸之有病者、有瘍者,使療之;死則計其數以進退之。
103
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凡為公酒者,亦如之。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緹齊,五曰沈齊。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辨四飲之物,一曰清,二曰醫,三曰漿,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齊,以共王之四飲、三酒之饌,及後、世子之飲與其酒。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量。共賓客之禮酒,共後之致飲于賓客之禮;醫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飲酒,共其計,酒正奉之。凡饗士庶子,饗耆老、孤子,皆共其酒,無酌數。掌酒之賜頒,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書契授之。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要,小宰聽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飲酒不會,以酒式誅賞。
104
酒人: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共奉之,以役世婦。共賓客之禮酒、飲酒而奉之。凡事,共酒而入于酒府。凡祭祀,共酒以往。賓客之陳酒亦如之。漿人:掌共王之六飲水、漿、醴、涼、醫、酏,入于酒府。共賓客之稍禮。共夫人致飲于賓客之禮清醴醫酏糟而奉之。凡飲,共之。
105
凌人:掌冰政。歲十有二月,令斬冰,三其凌。春始治監,凡外內饔之膳羞,監焉。凡酒、漿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監。賓客,共冰。大喪,共夷盤冰。夏,頒冰掌事。秋,刷。
106
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橑、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栥。凡祭祀,共其籩薦羞之實。喪事及賓客之事,共其薦籩羞籩。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凡籩事,掌之。
107
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蚳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蜱醢,蜃、蚳醢,豚拍、魚醢。
108
加豆之實,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食,酏食、糝食。凡祭祀,共薦羞之豆實,賓客、喪紀亦如之。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王舉,則共醢六十甕,以五齊、七醢、七菹、三臡實之。賓客之禮,共醢五十甕。凡事,共醢。
109
醯人:掌共五齊、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齊菹,凡醯醬之物。賓客,亦如之。王舉,則共齊菹醯物六十甕。共後及世子之醬齊菹。賓客之禮,共醯五十甕。凡事,共醯。鹽人:掌鹽之政令,以共百事之鹽。祭祀,共其苦鹽、散鹽。賓客,共其形鹽、散鹽。王之膳羞,共飴鹽,後及世子亦如之。凡齊事,煮鹽以待戒令。
110
冪人:掌共巾冪。祭祀,以疏布巾冪八尊,以畫布巾冪六彝。凡王巾皆黼。
111
宮人:掌王之六寢之修。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惡臭。共王之沐浴。凡寢中之事,掃除、執燭、共爐炭,凡勞事。四方之舍事,亦如之。
112
掌舍:掌王之會同之舍。設梐枑再重。設車宮,轅門。為壇壝宮,棘門,為帷宮,設旌門。無宮,則共人門。凡舍事,則掌之。幕人:掌帷、幕、幄、帟、綬之事。
113
凡朝覲、會同、軍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綬。大喪,共帷、幕、帟、綬。三公及卿大夫之喪,共其帟。
114
掌次:掌王次之法,以待張事。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設重帟、重案;合諸侯,亦如之。師田,則張幕,設重帟、重案。諸侯朝、覲、會、同,則張大次、小次;師田,則張幕設案。孤卿有邦事,則張幕設案。凡喪,王則張帟三重,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尸次。射,則張耦次。掌凡邦之張事。大府: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于受藏之府,頒其賄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用焉。凡頒財,以式法授之: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吊用。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115
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大喪,共含玉、復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盤、玉敦。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116
內府: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凡適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
118
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共王及後、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旅,共其財用之幣齎、賜予之財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服不會。
119
司會: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貢之法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歲會考歲成。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冢宰廢置。
120
司書: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入于職幣。凡上之用財,必考于司會。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財用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稅斂,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治,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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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內: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總,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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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歲: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會計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財用,受式法于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法贊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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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幣:掌式法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法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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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獻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大喪,廞裘,飾皮車。凡邦之皮事,掌之。歲終則會,唯王之裘與其皮事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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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皮:掌秋斂皮,冬斂革,春獻之。遂以式法頒皮革于百工,共其毳毛為氈,以待邦事。歲終則會其財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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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宰:掌書版圖之法,以治王內之政令,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以陰禮教六宮,以陰禮教九嬪。以婦職之法教九御,使各有屬,以作二事;正其服,禁其奇邪,展其功緒。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正後之服位,而詔其禮樂之儀。贊九嬪之禮事。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致後之賓客之禮。凡喪事,佐後,使治外內命婦,正其服位。凡建國,佐後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陰禮。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始蠶于北郊,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後而受獻功者,比其大小與其粗良而賞罰之。會內宮之財用。正歲均其稍食,施其功事,憲禁令于王之北宮,而糾其守。上春,詔王后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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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後出入,則前驅。若有祭祀、賓客、喪紀,則擯,詔後之禮事,相九嬪之禮事,正內人之禮事,徹後之俎。後有好事于四方,則使往;有好令於卿大夫,則亦如之。掌王之陰事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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閽人:掌守王宮之中門之禁。喪服、凶器不入宮,潛服、賊器不入宮,奇服、怪民不入宮。凡內人、公器、賓客,無帥則幾其出入。以時啟閉。凡外內命夫命婦出入,則為之辟。掌埽門庭。大祭祀、喪紀之事,設門燎,蹕宮門廟門。凡賓客,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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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糾之。若有喪紀、賓客、祭祀之事,則帥女宮而致於有司,佐世婦治禮事。掌內人之禁令,凡內人吊臨于外,則帥而往,立于其前而詔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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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豎:掌內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為內人蹕。王后之喪,遷于宮中,則前蹕;及葬,執褻器以從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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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御敘于王所。凡祭祀,贊玉粢,贊後薦、徹豆籩。若有賓客,則從後。大喪,帥敘哭者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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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婦: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粢盛。及祭之日,蒞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掌吊臨于卿大夫之喪。
133
女御:掌御敘于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凡祭祀,贊世婦。大喪,掌沐浴。後之喪,持翣。從世婦而吊于卿大夫之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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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祝:掌王后之內祭祀,凡內禱祠之事。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女史:掌王后之禮職,掌內治之貳,以詔後治內政。逆內宮。書內令。凡後之事,以禮從。
135
典婦功:掌婦式之法,以授嬪婦及內人女功之事齎。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賈之,物書而楬之。以共王及後之用,頒之于內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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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頒絲于外內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賜予,亦如之。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數,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賜予。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喪紀,共其絲纊組文之物。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137
典枲:掌布緦縷紵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齎。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138
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沙。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凡祭祀、賓客,共後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衣服;共喪衰,亦如之。後之喪,共其衣服,凡內具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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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人:掌王宮之縫線之事,以役女御,以縫王及後之衣服。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內之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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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人:掌染絲帛。凡染,春暴練,夏纁玄,秋染夏,冬獻功。掌凡染事。
141
追師: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喪紀,共笄绖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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屨人: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屨,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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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采:掌大喪以冕服復于大祖,以乘車建綏復于四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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