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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漢書(후한서) 紀(기) ◈
◇ 卷7 (紀7) 孝桓帝紀 (효환제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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송 (남북조) 시대
범엽(范曄)
 

1. 《孝桓帝紀》

 
2
孝桓皇帝諱志,肅宗曾孫也。祖父河閒孝王開,父蠡吾侯翼,母匽氏。翼卒,帝襲爵為侯。
 
3
本初元年,梁太后徵帝到夏門亭,將妻以女弟。會質帝崩,太后遂與兄大將軍冀定策禁中,閏月庚寅,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入南宮,其日即皇帝位,時年十五。太后猶臨朝政。
 
4
秋七月乙卯,葬孝質皇帝于靜陵。
 
5
齊王喜薨。
 
6
辛巳,謁高廟、光武廟。
 
7
丙戌,詔曰:「孝廉、廉吏皆當典城牧民,禁姦舉善,興化之本,恆必由之。詔書連下,分明懇惻,而在所翫習,遂至怠慢,選舉乖錯,害及元元。頃雖頗繩正,猶未懲改。方今淮夷未殄,軍師屢出,百姓疲悴,困於徵發。庶望群吏,惠我勞民,蠲滌貪穢,以祈休祥。其令秩滿百石,十歲以上,有殊才異行,乃得參選。臧吏子孫,不得察舉。杜絕邪偽請託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各明守所司,將觀厥後。」
 
8
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閒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趙氏曰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為孝崇博園貴人。
 
9
建和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詔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
 
10
戊午,大赦天下。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篤缮、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災害所傷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11
二月,荊揚二州人多餓死,遣四府掾分行賑給。
 
12
沛國言黃龍見譙。
 
13
夏四月庚寅,京師地震。詔大將軍、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將、大夫、御史、謁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議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陳得失。又詔大將軍、公、卿、郡、國舉至孝篤行之士各一人。
 
14
壬辰,詔州郡不得迫脅驅逐長吏。長吏臧滿三十萬而不糾舉者,刺史、二千石以縱避為罪。若有擅相假印綬者,與殺人同棄巿論。
 
15
丙午,詔郡國繫囚減死罪一等,勿笞。唯謀反大逆,不用此書。又詔曰:「比起陵塋,彌歷時歲,力役既廣,徒隸尤勤。頃雨澤不沾,密雲復散,儻或在茲。其令徒作陵者減刑各六月。」
 
16
是月,立阜陵王代兄勃遒亭侯便為阜陵王。
 
17
郡國六地裂,水涌井溢。芝草生中黃藏府。
 
18
六月,太尉胡廣罷,大司農杜喬為太尉。
 
19
秋七月,勃海王鴻薨,立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
 
20
乙未,立皇后梁氏。
 
21
九月丁卯,京師地震。
 
22
太尉杜喬免,冬十月,司徒趙戒為太尉,司空袁湯為司徒,前太尉胡廣為司空。
 
23
十一月,濟陰言有五色大鳥見于己氏。
 
24
戊午,減天下死罪一等,戍邊。
 
25
清河劉文反,殺國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為天子;事覺伏誅。蒜坐貶為尉氏侯,徙桂陽,自殺。
 
26
前太尉李固、杜喬皆下獄死。
 
27
陳留盜賊李堅自稱皇帝,伏誅。
 
28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賜河閒、勃海二王黃金各百斤,彭城諸國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將軍、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將、大夫、郎吏、從官、四姓及梁鄧小侯、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賜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綿三斤。
 
29
三月戊辰,帝從皇太后幸大將軍梁冀府。
 
30
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
 
31
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顧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馬氏為孝崇園貴人。
 
32
嘉禾生大司農帑藏。五月癸丑,北宮掖廷中德陽殿及左掖門火,車駕移幸南宮。
 
33
六月,改清河為甘陵,立安平王得子經侯理為甘陵王。
 
34
秋七月,京師大水。河東言木連理。
 
35
冬十月,長平陳景自號「黃帝子」 ,署置官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 ,並圖舉兵,悉伏誅。
 
36
三年春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
 
37
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五月乙亥,詔曰:「蓋聞天生蒸民,不能相理,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於下,則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則咎徵見乎象。閒者,日食毀缺,陽光晦暗,朕祗懼潛思,匪遑啟處。傳不云乎:『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昔孝章帝愍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並蒙恩澤,流徙者使還故郡,沒入者免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務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乎今歲,凡諸妖惡,支親從坐,及吏民減死徙邊者,悉歸本郡;唯沒入者不從此令。」
 
38
六月庚子,詔大將軍、三公、特進、侯,其與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39
乙卯,震憲陵寑屋。秋七月庚申,廉縣雨肉。八月乙丑,有星孛于天巿。京師大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詔死罪以下及亡命者贖,各有差。郡國五山崩。
 
40
冬十月,太尉趙戒免。司徒袁湯為太尉,大司農河內張歆為司徒。
 
41
十一月甲申,詔曰:「朕攝政失中,災眚連仍,三光不明,陰陽錯序。監寐寤歎,疢如疾首。今京師廝舍,死者相枕,郡縣阡陌,處處有之,甚違周文掩胔之義。其有家屬而貧無以葬者,給直,人三千,喪主布三匹;若無親屬,可於官壖地葬之,表識姓名,為設祠祭。又徒在作部,疾病致醫藥,死亡厚埋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稟穀如科。州郡檢察,務崇恩施,以康我民。」
 
42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下,改元和平。
 
43
己丑,詔曰:「曩者遭家不造,先帝早世。永惟大宗之重,深思嗣續之福,詢謀台輔,稽之兆占。既建明哲,克定統業,天人協和,萬國咸寧。元服已加,將即委付,而四方盜竊,頗有未靜,故假延臨政,以須安謐。幸賴股肱禦侮之助,殘醜消蕩,民和年稔,普天率土,遐邇洽同。遠覽『復子明辟』之義,近慕先姑歸授之法,及今令辰,皇帝稱制。群公卿士,虔恭爾位,戮力一意,勉同斷金。『展也大成』,則所望矣。」
 
44
二月扶風妖賊裴優自稱皇帝,伏誅。
 
45
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46
三月,車駕徙幸北宮。
 
47
甲午,葬順烈皇后。
 
48
夏五月庚辰,尊博園匽貴人曰孝崇皇后。
 
49
秋七月,梓潼山崩。
 
50
冬十一月辛巳,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51
元嘉元年春正月,京師疾疫,使光祿大夫將醫藥案行。
 
52
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53
二月,九江、廬江大疫。
 
54
甲午,河閒王建薨。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
 
55
京師旱。任城、梁國飢,民相食。
 
56
司徒張歆罷,光祿勳吳雄為司徒。
 
57
秋七月,武陵蠻叛。
 
58
冬十月,司空胡廣罷。
 
59
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
 
60
閏月庚午,任城王崇薨。太常黃瓊為司空。
 
61
二年春正月,西城長史王敬為于窴國所殺。
 
62
丙辰,京師地震。
 
63
夏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匽氏崩。庚午,常山王豹薨。五月辛卯,葬孝崇皇后于博陵。
 
64
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八月,濟陰言黃龍見句陽,金城言黃龍見允街。冬十月乙亥,京師地震。
 
65
十一月,司空黃瓊免。十二月,特進趙戒為司空。
 
 
 
66
永興元年春二月,張掖言白鹿見。
 
67
三月丁亥,幸鴻池。
 
68
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興。
 
69
丁酉,濟南王廣薨,無子,國除。
 
70
秋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飢窮,流冗道路,至有數十萬戶,冀州尤甚。詔在所賑給乏絕,安慰居業。
 
71
冬十月,太尉袁湯免,太常胡廣為太尉。司徒吳雄罷,司空趙戒免;以太僕黃瓊為司徒,光祿勳房植為司空。
 
72
十一月丁丑,詔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73
是歲,武陵太守應奉招誘叛蠻,降之。
 
74
二年春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75
二月辛丑,初聽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服。
 
76
癸卯,京師地震,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詔曰:「比者星辰謬越,坤靈震動,災異之降,必不空發。敕己修政,庶望有補。其輿服制度有踰侈長飾者,皆宜損省。郡縣務存儉約,申明舊令,如永平故事。」
 
77
六月,彭城泗水增長逆流。詔司隸校尉、部刺史曰:「蝗災為害,水變仍至,五穀不登,人無宿儲。其令所傷郡國種蕪菁以助人食。」
 
78
京師蝗。東海朐山崩。
 
79
九月丁卯朔,日有食之。詔曰:「朝政失中,雲漢作旱,川靈涌水,蝗螽孳蔓,殘我百穀,太陽虧光,飢饉荐臻。其不被害郡縣,當為飢餒者儲。天下一家,趣不糜爛,則為國寶。其禁郡國不得賣酒,祠祀裁足。」
 
80
太尉胡廣免,司徒黃瓊為太尉。閏月,光祿勳尹頌為司徒。
 
81
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82
蜀郡李伯詐稱宗室,當立為「太初皇帝」 ,伏誅。
 
83
冬十一月甲辰,校獵上林苑,遂至函谷關,賜所過道傍年九十以上錢,各有差。
 
84
太山、琅邪賊公孫舉等反叛,殺長吏。
 
85
永壽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壽。
 
86
二月,司隸、冀州飢,人相食。敕州郡賑給貧弱。若王侯吏民有積穀者,一切貣十分之三,以助稟貸;其百姓吏民者,以見錢雇直。王侯須新租乃償。
 
87
夏四月,白烏見齊國。
 
88
六月,洛水溢,壤鴻德苑。南陽大水。
 
89
司空房植免,太常韓縯為司空。
 
90
詔太山、琅邪遇賊者,勿收租、賦,復更、筭三年。又詔被水死流失屍骸者,令郡縣鉤求收葬;及所唐突壓溺物故,七歲以上賜錢,人二千。壞敗廬舍,亡失穀食,尤貧者稟,人二斛。
 
91
巴郡、益州郡山崩。
 
92
秋七月,初置太山、琅邪都尉官。
 
93
南匈奴左臺、且渠伯德等叛,寇美稷,安定屬國都尉張奐討除之。
 
94
二年春正月,初聽中官得行三年服。
 
95
二月甲申,東海王臻薨。
 
96
三月,蜀郡屬國夷叛。
 
97
秋七月,鮮卑寇雲中。太山賊公孫舉等寇青、兗、徐三州,遣中郎將段熲討,破斬之。
 
98
冬十一月,置太官右監丞官。
 
99
十二月,京師地震。
 
100
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101
夏四月,九真蠻夷叛,太守兒式討之,戰歿;遣九真都尉魏朗擊破之。復屯據日南。
 
102
閏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103
六月,初以小黃門為守宮令,置冗從右僕射官。
 
104
京師蝗。秋七月,河東地裂。
 
105
冬十一月,司徒尹頌薨。
 
106
長沙蠻叛,寇益陽。
 
107
司空韓縯為司徒,太常北海孫朗為司空。
 
108
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鴻德苑令。
 
109
夏五月己酉,大會公卿以下,賞賜各有差。
 
110
甲戌晦,日有食之。京師蝗。
 
111
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
 
112
丙戌,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園陵。大雩。
 
113
秋七月己巳,雲陽地裂。
 
114
甲子,太尉黃瓊免,太常胡廣為太尉。
 
115
冬十月,校獵廣成,遂幸上林苑。
 
116
十二月,鮮卑寇邊,使匈奴中郎將張奐率南單于擊破之。
 
117
二年春二月,鮮卑寇鴈門。
 
118
己亥,阜陵王便薨。
 
119
蜀郡夷寇蠶陵,殺縣令。
 
120
三月,復斷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
 
121
夏,京師雨水。
 
122
六月,鮮卑寇遼東。
 
123
秋七月,初造顯陽苑,置丞。
 
124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皇后于懿陵。
 
125
大將軍梁冀謀為亂。八月丁丑,帝御前殿,詔司隸校尉張彪將兵圍冀第,收大將軍印綬,冀與妻皆自殺。衛尉梁淑、河南尹梁胤、屯騎校尉梁讓、越騎校尉梁忠、長水校尉梁戟等,及中外宗親數十人,皆伏誅。太尉胡廣坐免。司徒韓縯、司空孫朗下獄。
 
126
壬午,立皇后鄧氏,追廢懿陵為貴人冢。詔曰:「梁冀姦暴,濁亂王室。孝質皇帝聰敏早茂,冀心懷忌畏,私行殺毒。永樂太后親尊莫二,冀又遏絕,禁還京師,使朕離母子之愛,隔顧復之恩。禍害深大,罪釁日滋。賴宗廟之靈,及中常侍單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尚書令尹勳等激憤建策,內外協同,漏刻之閒,桀逆梟夷。斯誠社稷之祐,臣下之力,宜班慶賞,以酬忠勳。其封超等五人為縣侯,勳等七人為亭侯。」 於是舊故恩私,多受封爵。
 
127
大司農黃瓊為太尉,光祿大夫中山祝恬為司徒,大鴻臚梁國盛允為司空。初置祕書監官。
 
128
冬十月壬申,行幸長安。乙酉,幸未央宮。甲午,祠高廟。十一月庚子,遂有事十一陵。
 
129
壬寅,中常侍單超為車騎將軍。
 
130
十二月己巳,至自長安,賜長安民粟人十斛,園陵人五斛,行所過縣三斛。
 
131
燒當等八種羌叛,寇隴右,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羅亭,破之。
 
132
天竺國來獻。
 
133
三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134
丙午,車騎將軍單超薨。
 
135
閏月,燒何羌叛,寇張掖,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積石,大破之。
 
136
白馬令李雲坐直諫,下獄死。
 
137
夏四月,上郡言甘露降。五月甲戌,漢中山崩。
 
138
六月辛丑,司徒祝恬薨。秋七月,司空盛允為司徒,太常虞放為司空。
 
139
長沙蠻寇郡界。
 
140
九月,太山、琅邪賊勞丙等復叛,寇掠百姓,遣御史中丞趙某持節督州郡討之。
 
141
丁亥,詔無事之官權絕奉,豐年如故。
 
142
冬十一月,日南蠻賊率眾詣郡降。
 
143
勒姐羌圍允街,段熲擊破之。
 
144
太山賊叔孫無忌攻殺都尉侯章。十二月,遣中郎將宗資討破之。
 
145
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平之。
 
146
四年春正月辛酉,南宮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大疫。二月壬辰,武庫火。
 
147
司徒盛允免,大司農种暠為司徒。三月,省冗從右僕射官。太尉黃瓊免。夏四月,太常劉矩為太尉。
 
148
甲寅,封河閒王開子博為任城王。
 
149
五月辛酉,有星孛于心。丁卯,原陵長壽門火。己卯,京師雨雹。六月,京兆、扶風及涼州地震。庚子,岱山及博尤來山並穨裂。
 
150
己酉,大赦天下。
 
151
司空虞放免,前太尉黃瓊為司空。
 
152
犍為屬國夷寇鈔百姓,益州刺史山昱擊破之。
 
153
零吾羌與先零諸種並叛,寇三輔。
 
154
秋七月,京師雩。
 
155
減公卿以下奉,貣王侯半租。占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
 
156
九月,司空黃瓊免,大鴻臚劉寵為司空。
 
157
冬十月,天竺國來獻。
 
158
南陽黃武與襄城惠得、昆陽樂季訞言相署,皆伏誅。
 
159
先零沈氐羌與諸種羌寇并涼二州,十一月,中郎將皇甫規擊破之。
 
160
十二月,夫餘王遣使來獻。
 
161
五年春正月,省太官右監丞。
 
162
壬午,南宮丙署火。
 
163
三月,沈氐羌寇張掖、酒泉。
 
164
壬午,濟北王次薨。
 
165
夏四月,長沙賊起,寇桂陽、蒼梧。
 
166
驚馬逸象突入宮殿。乙丑。恭陵東闕火。戊辰,虎賁掖門火。己巳,太學西門自壞。五月,康陵園寑火。
 
167
長沙、零陵賊起,攻桂陽、蒼梧、南海、交阯,遣御史中丞盛脩督州郡討之,不克。
 
168
乙亥,京師地震。詔公、卿各上封事。甲申,中藏府承祿署火。秋七月己未,南宮承善闥火。
 
169
鳥吾羌寇漢陽、隴西、金城,諸郡兵討破之。
 
170
八月庚子,詔減虎賁、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與冬衣;其公卿以下給冬衣之半。
 
171
艾縣賊焚燒長沙郡縣,寇益陽,殺令。又零陵蠻亦叛,寇長沙。
 
172
己卯,罷琅邪都尉官。
 
173
冬十月,武陵蠻叛,寇江陵,南郡太守李肅坐奔北棄市;辛丑,以太常馮緄為車騎將軍,討之。假公卿以下奉。又換王侯租以助軍糧,出濯龍中藏錢還之。十一月,馮緄大破叛蠻於武陵。
 
174
京兆虎牙都尉宗謙坐臧,下獄死。
 
175
滇那羌寇武威、張掖、酒泉。
 
176
太尉劉矩免,太常楊秉為太尉。
 
177
六年春二月戊午,司徒种暠薨。
 
178
三月戊戌,大赦天下。
 
179
衛尉潁川許栩為司徒。
 
180
夏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
 
181
五月,鮮卑寇遼東屬國。
 
182
秋七月甲申,平陵園寑火。
 
183
桂陽盜賊李研等寇郡界。
 
184
武陵蠻復叛,太守陳奉與戰,大破降之。
 
185
隴西太守孫羌討滇那羌,破之。
 
186
八月,車騎將軍馮緄免。
 
187
冬十月丙辰,校獵廣成,遂幸函谷關、上林苑。
 
188
十一月,司空劉寵免。
 
189
南海賊寇郡界。
 
190
十二月,衛尉周景為司空。
 
191
七年春正月庚寅,沛王榮薨。
 
192
三月癸亥,隕石于鄠。
 
193
夏四月丙寅,梁王成薨。
 
194
五月己丑,京師雨雹。
 
195
秋七月辛卯,趙王乾薨。
 
196
野王山上有死龍。
 
197
荊州刺史度尚擊零陵、桂陽盜賊及蠻夷,大破平之。
 
198
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舊宅,遂有事于園廟,賜守令以下各有差。戊辰,幸雲夢,臨漢水;還,幸新野,祠湖陽、新野公主、魯哀王、壽張敬侯廟。
 
199
護羌校尉段熲擊當煎羌,破之。
 
200
十二月辛丑,車駕還宮。
 
201
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縣,祠老子。
 
202
勃海王悝謀反,降為癭陶王。
 
203
丙申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204
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見。千秋萬歲殿火。
 
205
太僕左稱有罪自殺。
 
206
癸亥,皇后鄧氏廢。河南尹鄧萬世、虎賁中郎將鄧會下獄死。
 
207
護羌校尉段熲擊罕姐羌,破之。
 
208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209
夏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
 
210
丁巳,壞郡國諸房祀。
 
211
濟陰、東郡、濟北河水清。
 
212
五月壬申,罷太山都尉官。丙戌,太尉楊秉薨。
 
213
丙辰,緱氏地裂。
 
214
桂陽胡蘭、朱蓋等復反,攻沒郡縣,轉寇零陵,零陵太守陳球拒之;遣中郎將度尚、長沙太守抗徐等擊蘭、蓋,大破斬之。蒼梧太守張敘為賊所執,又桂陽太守任胤背敵畏儒,皆棄市。
 
215
閏月甲午,南宮長秋和歡殿後鉤楯、掖庭、朔平署火。
 
216
六月,段熲擊當煎羌於湟中,大破之。
 
217
秋七月,太中大夫陳蕃為太尉。
 
218
八月戊辰,初令郡國有田者畝斂稅錢。
 
219
九月丁未,京師地震。
 
220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太常劉茂為司空。
 
221
辛巳,立貴人竇氏為皇后。
 
222
勃海妖賊蓋登等稱「太上皇帝」 ,有玉印、珪、璧、鐵券,相署置,皆伏誅。
 
223
十一月壬子,德陽殿西閤、黃門北寺火,延及廣義、神虎門,燒殺人。
 
224
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縣,祠老子。
 
225
九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郡國舉至孝。
 
226
沛國戴異得黃金印,無文字,遂與廣陵人龍尚等共祭井,作符書,稱「太上皇」 ,伏誅。
 
227
己酉,詔曰:「比歲不登,民多飢窮,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盜賊徵發,南州尤甚。災異日食,譴告累至。政亂在予,仍獲咎徵。其令大司農絕今歲調度徵求,及前年所調未畢者,勿復收責。其災旱盜賊之郡,勿收租,餘郡悉半入。」
 
228
三月癸巳,京師有火光轉行,人相驚譟。
 
229
司隸、豫州飢死者什四五,至有滅戶者,遣三府掾賑稟之。
 
230
陳留太守韋毅坐臧自殺。
 
231
夏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
 
232
司徒許栩免。五月,太常胡廣為司徒。
 
233
六月,南匈奴及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
 
234
秋七月,沈氐羌寇武威、張掖。詔舉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
 
235
太尉陳蕃免。
 
236
庚午,祠黃、老於濯龍宮。
 
237
遣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南匈奴、烏桓、鮮卑。
 
238
九月,光祿勳周景為太尉。
 
239
南陽太守成档、太原太守劉質,並以譖棄市。
 
240
司空劉茂免。
 
241
大秦國王遣使奉獻。
 
242
冬十二月,洛城傍竹柏枯傷。
 
243
光祿勳汝南宣酆為司空。
 
244
南匈奴、烏桓率眾詣張奐降。
 
245
司隸校尉李膺等二百餘人受誣為黨人,並坐下獄,書名王府。
 
246
永康元年春正月,先零羌寇三輔,中郎將張奐破平之。當煎羌寇武威,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鸞鳥,大破之。西羌悉平。
 
247
夫餘王寇玄菟,太守公孫域與戰,破之。
 
248
夏四月,先零羌寇三輔。
 
249
五月丙申,京師及上黨地裂。
 
250
廬江賊起,寇郡界。
 
251
壬子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252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黨錮,改元永康。
 
253
丙寅,阜陵王統薨。
 
254
秋八月,魏郡言嘉禾生,甘露降。巴郡言黃龍見。
 
255
六州大水,勃海海溢。詔州郡賜溺死者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皆被害者,悉為收斂;其亡失穀食,稟人三斛。
 
256
冬十月,先零羌寇三輔,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破之。
 
257
十一月,西河言白菟見。
 
258
十二月壬申,復癭陶王悝為勃海王。
 
259
丁丑,帝崩于德陽前殿,年三十六。戊寅,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260
是歲,復博陵、河閒二郡,比豐、沛。
 
261
論曰:前史稱桓帝好音樂,善琴笙。飾芳林而考濯龍之宮,設華蓋以祠浮圖、老子,斯將所謂「聽於神」乎!及誅梁冀,奮威怒,天下猶企其休息。而五邪嗣虐,流衍四方。自非忠賢力爭,屢折姦鋒,雖願依斟流彘,亦不可得已。
 
262
贊曰:桓自宗支,越躋天祿。政移五倖,刑淫三獄。傾宮雖積,皇身靡續。
【원문】卷7 (紀7) 孝桓帝紀 (효환제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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